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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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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很快就相遇了。

会餐后,莫瑞斯和五六个人结伴向剧场走去。

德拉姆将他叫住了。

“我知道你在假期里读过《会饮篇》。”

他低声说。

莫瑞斯感到不安。

“那么,你就该明白了——用不着我再说什么。”

“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
德拉姆已经迫不及待,尽管周围有那么多人,他那双蓝眼睛热情到极点,对莫瑞斯耳语道:“我爱你。”

莫瑞斯感到愤慨,毛骨悚然。

他那郊区居民的狭隘灵魂深深地受到震惊,大声说:“哦,别胡说!”

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言行。

“德拉姆,你是个英国人,我也是。

不要说荒谬的话。

你并没有伤害我的感情,因为我晓得你是言不由衷。

然而,你要知道,这是惟一绝对被禁忌的话题。

它是列在大学要览里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。

你千万不要再说了。

德拉姆!

这确实是一种可鄙的非分之想……”

但是他的朋友已经走了,一句话也没说就走掉了。

德拉姆飞也似地跑过院子,穿过春天的喧哗,传来了他那间屋的外门“砰”

地关上的响声。

像莫瑞斯这样本性迟钝的人,看上去感觉不灵敏,因为任何事物他都需要花费时间去感受。

这样的性子有一种本能,装作好事坏事均未发生的样子,以抗拒侵犯者。

一旦被攫住,会有剧烈的感觉,恋爱使这种性子迸发出的激情格外强烈。

假以时日,它有能力进入忘我的境界,并传授旁人这样的特性。

假以时日,它能堕入地狱的无底深渊。

就这样,莫瑞斯的苦恼是从些微的懊悔开始的。

失眠的夜晚与孤寂的白昼必然加剧这种苦恼,以致使他陷入狂乱状态,不断受折磨。

这种苦恼侵入内心深处,最后触及肉身与灵魂的根源——也就是他曾在昏睡中训练自己予以埋没的那个“我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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