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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三章 童言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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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客舍一行,住宿兼贩卖酒食,也是获利不菲。
汉朝开始,便有了私营客舍,称作“谒舍”
,主要为住不起驿官或是身份低微之人提供食宿,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中谓“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”
。
此外还有许多寺庙也提供住宿。
到了唐宋,私人的客舍已是欣欣向荣,“沿城皆客店,邸店如云屯”
,不少客店已能与驿馆媲美。
更是分工明确,专门接待学子的有“状元店”
“高升店”
,专门接待商人老板的“广源店”
“万隆店”
,接待一般旅客的“悦来店”
“吉顺店”
等。
除了这些,南北朝时又出现邸店,它不仅供客商饮食和住宿,而且还提供存货和交易的场所。
宋代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专为客商存货的货栈“榻房”
,专供商人储存货物、车辆、行李等。
客栈便是从此而来,“栈”
字从木从戋,本是指的牲口棚,马棚。
出门带货的商人,东西又多,又舍不得花钱。
因此早期的客栈相对简陋,价钱也是较低。
但有一节,客舍虽多,也不是哪里都能住。
江湖中有车船店脚牙之说,越是低档的客舍,越易与贼人勾结。
若是到了乡郊野外,突兀一个客舍,十之**,都是歹人所开。
南宋之始,时局动荡,黑店之多,简直是耸人听闻。
杀人越货,人肉包子,心肝解酒汤,往来客商,都是谈虎色变。
南宋《夷坚志》,有载:“伺客熟睡,则从高以矛其腹,死则推陷穴中,吞略衣装,续剞肉为脯,售于墟落。”
杀人抢了财物不算,还要将肉晒成肉干贩卖。
还有客店,在地下挖地道,直通客人房里,半夜就进去杀人,抢劫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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