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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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上他和护卫,也只有十五人。
不过这也就够了。
建邺城附近没有太多适合落草的荒山野岭。
富庶之地,杀人越货的必要也不高。
卫琅估计流寇也不错二三十人的团伙。
他自己能以一敌十,再略用些疑兵之计,还是有很大胜算的。
当然卫琅虽然是个杀胚,却不是没有谋略的莽汉。
促使他这么粗疏的做出决定的,恰恰是他对贼匪的了解。
这三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这些人打交道,他很清楚一个姑娘落到他们手里会有什么下场。
他拖不起。
这是建邺暮秋的傍晚。
荒草没膝,凌乱的生在郊外野岭上。
太阳即将落山,熔金般的辉光吞没在黝黑的山坳间。
晚风吹过枝桠,发出野兽悲鸣一样的声音。
山坳间嵌着一个小寨子,寨子里已经有灯火亮起来。
那灯火彰显着屋垣的排布,粗略一看,就知道不止是二三十人的规模。
寨子四面围着栅栏,想来是用来防御猛兽的。
入口处有守门的匪徒正在换班。
卫琅在谈判和杀进去之间犹豫了那么片刻,便决定放一把火,然后趁乱杀进去。
这甚至连一场正规的战斗都算不上——对方不过是拦路抢劫的盗贼。
但天时地利人和,这也确实是卫琅成名的一战。
卫琅粗略判断,指了一处命人去放火,而那里真就是贼窝堆放粮草的地方。
秋日干燥,风助火势,盗贼们放火意识不强,这么容易被点着的地方,居然连水都没备下。
不过一会儿功夫,火就像从地底喷出来一般烧红了半片天。
贼窝里乱成一团,到处都是端着锅碗瓢盆去灭火的人。
而那个少年就在这个时候登场。
黑眸子里烈火如红莲缭乱,面容美艳如花,冷漠如霜。
手上双刀有魔性一般,所过之处必有血光,刀刀入肉,惨叫声此起彼伏。
冷兵器时代,对阵时决胜的不止是刀,更是气势。
这少年身上就有这种令人畏惧的杀人的气势——你甚至不用问他的目的,他身上就不停的散发出一种“我是来砍人的”
残虐感,仿佛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能取悦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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