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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卫鞅变法秦富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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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鞅公布的法令规定:百姓十家为什,五家为伍。

互相监视检举,一家犯法,十家连带治罪。

发现坏人不告发要腰斩。

告发坏人与同斩杀敌人一样受奖,隐藏奸恶之人,与投降敌人同罪。

一家有两个人壮丁必须分居,不分居税赋加倍。

立了军功的,按功劳大小升爵受赏。

为私事斗殴者,按情节轻重处以刑罚。

致力于农业生产,让粮食丰收,布帛增产的,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。

因从事工商业及因懒惰而贫穷的,其妻子全都没入官府为奴。

国君亲属宗族没有军功的,不能列入家族名册。

明确尊卑爵位等级,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,房产,家臣奴婢数量,衣裳,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。

有军功的享受荣耀,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,也不能显荣。

新法准备就绪,等待公布,卫鞅担心百姓不相信,就在都城市场南门,立一根长木杆,招募百姓中有能把木杆扛到北门者,赏十金。

老百姓感到这件事很奇怪,没人敢动。

卫鞅又宣布:有能把木杆扛到北门者赏五十金。

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有一个壮汉扛着木杆就放在北门上。

卫鞅当时就赏那人五十金,以此表示有令则行,决不欺骗。

信是立起来了,接着就颁布新法令。

但要推行新法令,阻力非常大。

因为新法触碰了贵族利益集团的利益,根本不予配合,就连太子都故意触犯禁令。

新法根本没有办法推行。

卫鞅对孝公说:法律推行不下去,根源在皇亲贵戚。

国君如果真想变法成功,就从太子开始,对太子不能用墨刑,就让他的师傅代受墨刑。

太傅公子虔,太师公孙贾被处以墨刑。

再推行新法就顺利的实施了。

新法推行了几年,老百姓完全适应了新法。

老百姓非常高兴,社会治安管理已经达到了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,山林里没有盗贼。

家家富裕,人人饱暖。

人民勇于为国作战,不敢为私争斗城乡社会秩序安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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