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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卤肉配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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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确定了林达兄弟姐妹十五人能够在李家村扎根之后,林知意终于下定决心正式开启她的卤肉生意。

要知道,为了这个生意,她之前卖凉粉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二十多两银子,才短短几天时间就已经花费了一大半。

眼看着自己心心念念的青砖大瓦房又要成为泡影,林知意心里怎能不着急呢?

然而,着急归着急,林知意还是保持着清醒的头脑。

她深知做生意不能盲目冲动,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。

于是,经过深思熟虑,林知意决定第一天先卤制一副猪下水和一个猪头肉。

毕竟,这些都是些不太入流的肠肠肚肚,成本相对较低。

而且,林知意也不打算把价格定得过高,以免吓跑了客人。

一副猪下水和一个猪头肉,乍一看确实是挺多的,但实际上肉类在煮熟后会出现缩水现象。

通常来说,一斤生肉煮熟后大约只剩下六两左右。

如此一来,如果按照斤数来销售,可能卖不了几个人,这样就无法迅速地将卤肉传播开来。

此外,林知意还有另一个顾虑,那就是如果按照斤数来售卖,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愿意花费三四十文去购买一斤猪下水。

毕竟,有这些钱,买两斤肉回家大快朵颐,岂不是更好?

于是,林知意决定不采用按斤售卖的方式,而是改为按份出售。

之前她卖的凉粉,一碗售价八文钱,颇受顾客欢迎。

考虑到这猪下水和猪头肉就算再怎么差,那也总归是荤的,肯定不能比凉粉卖得还便宜。

因此,林知意初步拟定了价格:猪下水八文钱一碗,如果顾客想要添加猪头肉的话,则需要再加两文钱,也就是十文钱一碗。

有了林达一行人,再加上杨春兰母女俩,人手方面已经足够了。

因此,林知意觉得没有必要让孩子们也跟着一起去镇上奔波,由自己和杨春兰这两个成年人结伴前往镇上就足够了。

毕竟今天是做新生意的第一天,一切都还处于未知阶段,先去试试水,看看深浅比较稳妥。

然而,当林知意看到栎儿、桃儿以及林尔他们那充满渴望的眼神时,不禁觉得有些好笑。

她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,仿佛自己变成了幼儿园的园长。

不过仔细想想,这种感觉似乎也不太准确,因为这里的孩子们年龄跨度比较大,最大的林达已经十四五岁,而最小的花儿还不到三岁呢。

说起来。

用九年义务教育制学校的校长来形容要更加贴切。

刚刚抵达镇口,林知意就惊讶地发现,一左一右竟然各有一家卖凉粉的摊位,她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喜悦。

自从将凉粉的制作方法公之于众后,林知意就没再关注相关的情况。

尽管她每天仍然会去镇上的刘屠户那里购买猪下水和猪头肉,但却从未遇见过有卖凉粉的摊贩。

也许是因为她来得太早,那些摊主们还没来得及摆出摊位吧。

走进镇上的街道时,更是每隔一小段距离,就会有一家卖凉粉的摊贩出现在她的视野中。

林知意粗略地数了一下,不算镇口的那两家,光是这一小段街道上,少说也有五六家卖凉粉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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