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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澹香斋李端明与那一炉未冷的篆香(第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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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成了寡妇。

她没有再嫁。

不是她不想,是她不能。

她是沈家的媳妇,是沈某的妻子,是沈某孩子的母亲。

她不能做对不起沈家的事,不能做对不起沈某的事。

她把所有的精力,都放在了诗上,放在了焚香上。

诗是她唯一的寄托,香是她唯一的伴侣。

她每天在澹香斋里焚一炉香,坐在炉前,看着那一缕青烟从炉盖的镂空花纹里升起来,升到半空,散了,化了,不见了。

她不是在观烟,她是在观自己。

自己的一生,也像这缕烟,从无到有,从有到无,升起来,散开去,什么也抓不住。

可她不甘心。

她要把自己抓住,抓住在诗里,抓住在词里,抓住在那炉还没有散尽的篆香里。

她在《澹香斋诗稿》中写道:

“炉烟袅袅昼初长,独坐空斋鬓已霜。

旧日和君同品篆,今朝惟我自添香。”

炉烟袅袅昼初长——炉烟袅袅地升起,白天越来越长。

独坐空斋鬓已霜——她一个人坐在空斋里,鬓发已经白了。

旧日和君同品篆——从前,她和他一起品评篆香。

今朝惟我自添香——今天,只有她自己添香。

她写的不是诗,是她的命。

她的命,从沈某死的那天起,就停在了那里。

停在澹香斋的书桌上,停在那只博山炉里,停在那缕再也闻不到的篆香中。

她活着,可她的人已经死了。

她的魂,跟着沈某走了。

留下的,只是一具会写诗、会焚香、会哭的躯壳。

她是蕉园七子之一。

清初康熙年间,杭州出现了一个由女子组成的文学社团——蕉园诗社。

那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有明确记载的女性诗社。

诗社的发起人是顾玉蕊,她召集了同城的几位才女,包括林以宁、柴静仪、钱凤纶、朱柔则、冯又令、毛安芳、李端明,一共九人,称为“蕉园七子”

她们定期聚会,在西湖边的蕉园里,吟诗作赋,品茗赏画,互相唱和。

李端明是蕉园七子中最安静的一个。

她不善言辞,不喜应酬,可她的诗,是社中写得最深婉的。

林以宁说她“诗淡而腴,如秋兰含露”

,柴静仪说她“笔致幽邃,如古井微澜”

她不在乎这些。

她在乎的,是那些和她一起写诗的女子,是那些在蕉园里度过的、没有丈夫、没有孩子、没有家务、只有诗的日子。

她在乎的,是林以宁的那句“梅雪清姿不可攀”

,是柴静仪的那句“蕉园旧雨忆潺潺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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