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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拿你的钱打你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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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丁益蟹不肯说实话,以他的罪名进去关个十五天就出来了。”

楼下酒吧,客串了一把群众演员的叶秋等剧组成员都走后才跟徐欢说起了来意。

治安官审了丁益蟹那一群人整整四十八个小时,但一点有用的口供都没得到。

大家都知道这事是许嘉耀指使的,因为丁益蟹的社团身份摆在明面上,除了许家父子,其他人没可能指挥的动他。

但丁益蟹就是一口咬定他是喝醉了随便找了个酒吧进去,然后跟徐欢一行人爆发了语言冲突,从而导致的激情互殴。

没有私人恩怨,不是蓄意滋事,更没有人买凶伤人。

按照治安管理条例,丁益蟹寻衅滋事损坏财物,应赔偿受害者损失,并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。

这已经是依律能对丁益蟹实施的最高量刑了。

毕竟被害人毫发无损,剧组这边只有孙耀光为了救人倒楣的挨了一脚。

反而是施暴者被打的遍体鳞伤,个别人甚至骨头都被打断了好几根。

人家都被打的这么惨了,总不能再说他们聚众殴打他人,情节严重吧?

听叶秋把具体情况都说了一遍,徐欢就知道这个事情走法律途径是拿许嘉耀没办法了。

而且经此一事,许嘉耀也不会用社团手段来对付自己了。

打架打不过,总不能动枪吧?

先不说枪怎么来,就算真的把枪搞来了,他们也不敢开啊。

又不是20年前的大圈仔拿着ak抢金店的港岛。

只要枪声一响,许家就得立马完蛋。

枪在大夏是一条高压线,谁碰谁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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