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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5章 一条既好又坏的契丹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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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同期,除中原更迭的五代与割据一方的十国外,周边还有契丹、大理、渤海这类完整的国家级政权。

此外,还有归义军、定难军、静海军等藩镇势力。

名义上归附中原王朝,实则各自为政,长期自治。

契丹有一项叫“头下军州”

的政治制度。

贵族、功臣可以在自己的私人领地上建立城池,拥有行政、军事、经济特权。

地盘上的人主要是打仗抓来的战俘、抢来的人口,还有被官府强制迁徙的百姓。

这些人不是奴隶,毕竟他们有自己的小家庭,也能种自己的地。

但也不是正常的佃农,因为他们的人身自由被贵族捏得死死的。

所以准确说,算是一群半农奴。

因为和“头下军州”

配套的,还有一套叫“二税户”

的赋税制度。

大多数朝代征收田地税,不会直接向佃农和奴隶要钱,只会找掌控他们的地主和奴隶主。

虽说主人会把赋税转嫁到他们头上,但这是经济层面的转嫁,不是朝廷直接向他们开征。

而“二税户”

制度,让他们既要向领主交租,又要向朝廷纳税,双重扒皮。

或许有人会觉得,契丹不过是把盘剥合法化罢了。

以前交九十给地主,如今交四十给国家、五十给地主,总数不也差不多?

开玩笑,别说古代了。

就现代,猪肉涨价的时候,抄手、馄饨、包子跟着涨价。

猪肉降价的时候,他们降了吗?

或许有人会说,这是战俘,是被掳掠的人口,对他们狠一点也正常。

但在大辽,自耕农和契丹本族人,也会被此条税法盘剥。

契丹皇帝和贵族笃信佛教,动不动就把百姓连同他们的土地,一道赏赐给寺院。

哪怕这地是百姓的私产,一道诏令下去,说划就划。

只要被赏赐给寺庙,立马就能从一个有土地的自耕农,变成一名光荣的、伟大的、特殊的“二税户”

制度下的半农奴!

努尔哈赤反明时所列的七大恨,多有编造牵强、颠倒黑白之嫌。

但完颜阿骨打率女真反辽,喊出的五大恨,却是实打实的血泪冤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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