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90章 大明 未婚生子合不合道德(第3页)
即便事后立刻补订婚书、交付聘礼,甚至举办正式婚礼,依旧按和奸罪论处,最低刑罚为杖八十。
仅发生关系、未怀孕、无恶劣影响,事后及时补救、非奸所捕获者,可申请赎刑。
官府为保全两家人的颜面,通常会低调结案,不会额外施加羞辱性惩罚。
怀孕但尚未生产,仅在极特殊情况下,才有极渺茫的赎刑可能。
一旦诞下子女,便绝对不可赎刑。
这样生下来的孩子叫奸生子,继承权只有婚生子的一半,户籍上还得注明“奸生”
。
继承权仅为财产权,地位在婢生子之下。
婢生子虽地位略逊于妾生子,但在律法上却是正经庶子。
庶子能入族谱主谱、进祖坟主域,身后牌位也能入祠堂正厅。
庶子还有爵位承袭、宗祧承继与主祭主持之权,虽然顺位很低,但确实有。
而这些权力,奸生子统统没有。
一半的财产继承权,也并非总家产的半数,而是婚生子人头均分后,单人份额的一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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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双方不做任何补救,地方官为正风化、儆效尤,还会对和奸者枷号示众。
同时,律法强制要求,私通所生的子女归男方抚养。
由孩子的亲生父亲承担全部供养责任,女方无需抚养子女。
所以老李头才纳闷,生子但没成婚,孩子应该跟着男方才对,怎么会跟着女方呢?
老周头撇撇嘴。
“后世没有婚约就能睡一张床,娃娃跟着女方有甚稀奇?”
“那后世未婚生子,要不要注明奸生?”
“注不注明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肯定没继承权。”
“为啥?”
“废话!
未婚生子都能享有同等继承权,穷人还能找着媳妇吗?”
老李头嘿嘿一笑,故意抬杠。
“孔子还是他爹娘野合生的呢,也不耽误人家当圣人啊。”
老周头一愣,嘴巴张了张,又闭上了。
换作以前,他一句“圣人岂是你能议论的”
,就能把老李头堵回去。
历朝历代都有人拿孔子父母“野合”
一事攻讦儒家,借此诋毁圣人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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