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9章 刺马案(第4页)
朱棣:“爹,水至清则无鱼,一两银子……”
“按咱说的去做!”
……
【刺马案,是晚清四大奇案之一。
指的是清末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的历史事件。
刺杀原因有二。
官方的说法是:张汶祥挟嫌报复。
原因有三,一是马新贻在浙抚任内剿灭南田海盗,杀了不少张汶祥的同党。
二是张汶祥因妻子为吴炳燮所占,曾向马新贻拦舆喊控,而马新贻未准审理。
三是张汶祥本赖“小押”
为生,而马新贻出示禁止,使他生活无以为继。
有此三恨,故在海盗龙启沄等人“夸张汶祥素讲朋友义气,可以为众人报仇,并可泄自己忿恨”
的激诱下,遂决意行刺。
这份供词虽然漏洞百出,但却是官方认可的定谳(今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)。
第二种,则是民间谣传的说法:马新贻“渔色负友”
。
传闻内容大致如下:张汶祥原为捻军,但久怀投诚之志。
马新贻于庐州任内负责剿捻,兵败遭擒。
张汶祥居中牵线,引曹二虎、石锦标与马新贻共议,结为兄弟,纵放马新贻,约同生死富贵。
其后马新贻设法将三人及部属收编,成立“山字营”
。
二虎有妻艳美,马新贻与之私通,并诬杀二虎。
张汶祥激愤不已,遂决意为友报仇。
电影《投名状》便是根据这个说法改编。
究竟谁为真,谁为假呢?
让我们把视线回到最初。
这些年大量的清宫戏,把我们禁锢在一把手的思维里。
觉得慈禧说啥就是啥,喜欢谁,谁就能平步青云。
但历史上,即便是拥有无上威望的开国之君,遇到某些事情,也要和大臣、贵族妥协。
清朝,紫禁城的博弈随时随地都存在。
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,咸丰皇帝立皇长子载淳为皇太子。
又命载垣、端华、景寿、肃顺、穆荫、匡源、杜翰、焦佑瀛为辅政八大臣。
驾崩之前,咸丰留下一句“克复金陵者王”
的遗言。
不过,值得注意的是,所谓“克复金陵者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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