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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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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忙忙碌碌中回过头来,发现爱过的人,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开我了。

而我一直注视和憧憬着的人,早已不需要我的凝望。

我不是没有觉悟。

得到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名声,就应该失去比他人更多的自由,背负起更多的责任。

我的要求并不多,只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在我身边陪着我——只需要一个人,足矣。

若是以前,总还有沈钦言会陪着我。

可现在,他已经去陪别人了。

于是,在我三十三岁这年的冬天,我忽然发现,居然再也没有人愿意在我倦怠的时候,朝我伸出双臂。

在彻底醉死之前,我打了个电话给助理。

我醉眼蒙胧地上了飞机,坐进头等舱。

空姐递过来最新的杂志问我是否要看。

虽然宿醉让我头昏脑涨,但我还是瞄到了杂志的封面。

我不由得笑了,因为封面是我所谓的前男友——沈钦言。

当名人就是这点不好,往往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时候被熟人看到自己的脸。

我跟空姐要了条毯子,把自己捂了个结结实实,继续睡觉。

对沈钦言最初的印象,仅仅是跟在学姐身后的男孩。

那时候他大约二十岁,非常年轻,长相俊美,性格沉静,我对他印象不坏。

但那时,我的全部心思都在别的事情上,也没想过要和他成为朋友——对我来说,他更像是学姐身后的一个影子。

后来学姐和顾持钧远走瑞士之前,曾单独请我吃饭。

她以为那时的我已经在Max站稳了脚跟,兼之有家庭做后盾,所以请我在可能的时候,多帮忙照顾一下毫无背景的沈钦言。

我没有和学姐解释我的难处,只是点了点头。

只要是她的要求,我没有不应允的。

那之后我和沈钦言才渐渐熟起来。

沈钦言这个人,不论他在银幕上的表现如何,私下里总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,他行事低调,从不为难工作人员,不逛夜店,不买奢侈品,连醉酒都没几次。

平时的爱好就是看书,看很多的书,并且会把好作品都背下来,譬如他能背下莎士比亚大部分的作品,背下《战争与和平》里大段大段的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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