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国造舰计划的差异本质上是工业模式的对决。
日本追求
“单舰性能极致”
,却陷入
“一艘大和号造价可造
3
艘埃塞克斯级”
的资源陷阱;
美国则通过
“质量够用、数量决胜”
的策略,以标准化生产实现规模效应。
例如,日本建造一艘驱逐舰需
12
个月,而美国仅需
5
个月。
这种效率差距在潜艇领域同样显着:日本虽拥有全球最大潜艇部队(战争期间建成
117
艘大型潜艇),但其战果寥寥,仅击沉
1
艘美国航母(大黄蜂号),而美国潜艇部队击沉了日本
55%
的商船与
21
艘航母。
至
1945
年,美国海军总吨位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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