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7章 魏恒日记 再见林栖(第4页)
我想起了林栖高中时写过的作文,想起了那个无脚鸟的比喻。
良禽择木,她应该有很好的归宿了吧?
——
十年后的魏恒:
你一直都知道,林栖会在18岁生日前一天给我打电话,是吗?
昨天接到她的电话,我愣了好久。
我听出了她的声音,我只是不敢相信,时隔两三年,她跟我说话却像是刚刚昨天才见过面。
她的第一句是:“魏恒哥哥,我明天来北京找你呀!”
她说:“明天下午的飞机,到大兴机场大概四点半。”
我脑子飞速运转,终于理解了她的意思。
在漫长的时光之中,所有的人和事变成了灰色淡去,只剩下了三行醒目的台词:
【18岁之前,不能交男朋友,否则……否则剁掉你的小拇指。
】
【我喜欢你呀。
魏恒哥哥。
】
【魏恒哥哥,我明天来北京找你呀!
】
一道闪电劈中了我,镜头倒放,散落一地的珠子重新串了起来。
我记起了:林栖的思维方式是与众不同的,她一直是以自己的方法理解这个世界。
我记起了:我带着对她的怒意跟她下的最后一盘棋。
我很后悔,但是又能怎么样呢?我只好实话实说:“林栖啊,我有女朋友了。
她本来是另外一个乐队的主唱,她很好。
那个……是我在一次演出时认识的。”
林栖说:“啊,我在b站看到过你们演出的视频,她唱得很好呀,好漂亮呐。”
然后她说:“我忽然明天想做别的事,我不来北京了。
再见啦!”
她说:“魏恒哥哥,再见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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